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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 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时间:2020-02-06 阅读: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

在建工程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

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管局、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双龙航空经济区生态建设局、综保区开发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始终高度重视、高度警惕、高度负责,以战时状态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建筑行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全市在建工程项目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附件1),同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开展复产复工管控措施

各市级监管机构和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极端重要性,按照“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关于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含施工队伍已进场、尚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项目)复工复产“七个一律”管控措施。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前必须由施工单位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监管部门先行申报,凡是经核查未按要求落实“七个一律”管控措施的在建工程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凡

是履行“七个一律”管控措施不到位,擅自复工复产的施工单位,视情暂停本市范围内招投标资格半年直至清出本地建筑市场;凡是因玩忽职守、管控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或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定罪处罚。

(一)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含外来施工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一律要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自觉接受防疫检测检验,严格落实符合防疫要求的个人防护措施。

(二)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六个一”措施:防范人群聚集风险,充分利用微信视频会议、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远程会议方式,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要制定针对性的复工复产方案、制定一套疫情防控时期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三)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复工复产前一律要至少提前1天到岗到位、履行职责。

(四)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所有的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和消毒,排查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

(五)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对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和生产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灭菌工作,确保符合防疫有关要求。

(六)所有复产复工企业一律要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健全制度预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组织复产复工。复产复工准备情况应按照监管权限报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待复查合格后方能复工。

(七)全市在建工程一律不得早于20202924 时前复工复产。各级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二、严格摸排在建工程项目进场从业人员基本情况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坚决落实生产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严防死守生产一线疫情防控防线。即日起,各施工单位要对生产现场所有出入人员实施严格管控,立即开展放假期间留守值班人员、复工上岗人员等两类人员的基本情况摸排工作,及时掌握人员总数变化、出入去向、是否接触疫区人员、是否存在异常发热等情况,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日更新、零报告”的要求安排专人统计汇总、建立台账。对发现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防疫部门上报,确保及时隔离收治,并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备。

三、严格建立在建工程项目生产现场疫情防控机制

各市级监管机构及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督促各建筑工地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级、各岗位疫情防控责任制。

四、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上报

(一)各市级监管机构及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持续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202026日至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终止期间,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每日将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房屋、市政)复工复产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汇总,于每日下午16:00 前填写《2020年贵阳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筹备统计表》(附件2)上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处安监站。

(三)各市级监管机构及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严格监督管辖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按要求填报《贵阳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人员排查统计表》(附件3),并各自做好收集汇总,留存待查。

联络员:罗成龙;电话:15828608468

邮箱:845974407@qq.com

附件:1.《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紧急通知》.pdf

2.2020年贵阳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情况疫情防控物资筹备统计表.xls

3.贵阳市在建工程项目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基本情况排查统计表.xlsx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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